中南民族大学是一所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51年,座落在武汉市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是一所环境优美的花园式高等学府。学校有涵盖文、史、理、工、经、管、法、医、教、艺10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77个,拥有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19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80个学术型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领域)。学校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音乐舞蹈学院成立于2010年4月,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博士点、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音乐、舞蹈方向)硕士点及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三个本科专业,其中音乐学专业设有声乐、钢琴和民族器乐三个方向。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门类齐全、艺术造诣深厚、集教学、科研、编创与表演能力于一体的较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大部分教师具有国外著名艺术院校的学习、研修经历。近年来学院教师在国内外出版专著、教材多部,发表学术研究论文一百余篇,学院师生还在“桃李杯”、中国舞蹈“荷花奖”等国际、国内多项专业赛事及活动中获得奖项和荣誉。
学院于2013年4月受国家汉办委派赴美国芝加哥大学、威斯康辛州立大学、克利夫兰州立大学等多所大学的孔子学院巡回慰问演出。承担并策划了多场大中型文艺演出,与中央民族歌舞团、湖北省民族歌舞团等多家著名演艺团体签订了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与国外知名艺术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学术交流及人才培养关系。学院聘请了十余位国内外著名的音乐、舞蹈教育家、表演家为我院特聘教授和兼职(或客座)教授,经常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音乐舞蹈艺术表演家来我院进行短期学术交流和专业教学,具有浓厚的学术氛围。
学院确立了“以德立院、以艺育人、德艺双修”的院训,明确了将学院建设成为“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舞蹈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舞蹈传承创新的重要基地、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舞蹈宣传交流的重要窗口”的发展目标;在“民族特色与时代精神相结合,人才培养与艺术研究相促进”的教育理念指导下,立足中南、面向全国,致力于培养具备深厚音乐舞蹈造诣和学术理论素养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学院还实行声乐、钢琴专业小课师生双选的“一对一”教学模式。
学院设有舞蹈专业教室、艺术观摩室、服装道具室、艺术试验室、成果展览室、乐器室、电子钢琴教室、多媒体教室、音乐厅、排练厅、琴房等设施,教学设施齐全,教学条件良好,完全能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学校“十二五”规划将修建25258平米的音乐舞蹈学院教学大楼。
一、招生人数
2014年音乐舞蹈学院共计划招生70人,其中音乐学(声乐)18人、音乐学(钢琴)8人、音乐学(古筝)4人、舞蹈表演40人(男女各20人)。
二、招生专业介绍
1.音乐学专业(声乐、钢琴、古筝3个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从事音乐演唱、演奏的专门人才,能在全国尤其民族地区的专业艺术团体、高(中)等艺术院校、以及群众文化艺术团体等单位从事音乐表演、教学、音乐评论及相关工作的专业应用型人才。通过全面、系统的专业教学,掌握演唱、演奏技能,音乐知识和音乐基本理论,了解相关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音乐作品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写作能力。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和声学、作曲基础、合唱、合奏、声乐、钢琴、古筝的演奏、演唱等。
2.舞蹈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艺术表演院团、企事业单位、高等艺术院校、普通类中小学、文化机关从事舞蹈表演、文艺指导、舞蹈编创、舞蹈教学的专门人才。通过全面、系统的专业教学,使学生熟练掌握各民族舞蹈风格与专业技能并深入了解中国各民族舞蹈文化内涵,具备良好的舞台表演、实践应用和艺术创新能力。
主要课程: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中外舞蹈史、民俗学、舞蹈艺术概论、中国民间舞蹈文化、舞蹈教学法(基本功、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等)、舞蹈名作赏析、舞蹈编导基础、音乐基础理论、舞蹈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剧目排练、中国古典舞身韵课及现代舞课等。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音乐舞蹈学院2014年面向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甘肃、青海等地区招生,四川、甘肃和青海只招收舞蹈表演专业考生,音乐学(古筝)只面向湖南和河南两省招生。凡符合2014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具有一定音乐舞蹈素质,均可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民族不限,文理不限。
报考音乐学(声乐)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听觉好、音质好、乐感好,有一定的演唱能力;呼吸及发音器官健康。报考音乐学(钢琴)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听觉好、乐感好,正确掌握钢琴演奏的技巧和技能,有一定的中外曲目演奏水平。报考音乐学(古筝)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听觉好、乐感好,正确掌握古筝演奏的技巧和技能,具备一定的演奏水平。
报考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比例符合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米。
四、报名办法
1、我校在山东、河南、湖北和湖南设有考点,安徽、江西和甘肃3个省的考生只能参加湖北省考点的考试。四川省和青海省不组织校考,采用统考成绩录取。
2、湖北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均须1月16日—2月20日登录中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进入“艺术类专业考试湖北考点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凭网上报名号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3月7日在音乐舞蹈学院进行现场初试报名缴费确认,同时交身份证复印件和高考报名表复印件或省级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凡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的视报考信息无效。报名确认及考试地点设在音乐舞蹈学院内,学院位于中南民族大学北区学生公寓内,笔试地点详见考点公告。
3、考生初试合格后,凭初试准考证(湖北省考点须领取复试准考证)按照考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初试考点参加复试。
4、学费及其他。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缺失者不得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练耳科目的考试开考后不得进入考场。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的学费为10350元/年(最终以湖北省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为准)。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见附件
六、考试科目与要求
1、初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名称 | 科目及分值 | 考试内容及要求 |
音乐学(声乐) 音乐学(钢琴) 音乐学(古筝) 满分100分 |
主项90% | 声乐方向:演唱一首声乐作品(自带钢琴伴奏CD光碟,单曲单碟)。 钢琴方向:演奏一首钢琴作品。 古筝方向:演奏一首古筝作品。 |
形象10% | ||
舞蹈表演 满分100分 |
舞蹈形体20% | 五官、形体比例及印象,时间限定在1分钟之内。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米。 |
舞蹈综合素质测试40% | 舞蹈基本功、个人技术技巧。具体 分为把上部分、把下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 | |
民族民间舞展示或剧目片段表演40% | 在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回族、汉族、傣族、朝鲜族、土家族、苗族、壮族、黎族、瑶族等民族中任选一种民间舞组合或剧目片段,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自带音乐CD(单曲单碟)。 |
2、复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名称 |
科目及分值 | 考试内容及要求 |
音乐学(声乐) 音乐学(钢琴) 音乐学(古筝) 满分100分 |
主项79% (含形象9%) |
声乐方向:演唱一首声乐作品(自带钢琴伴奏CD光碟,单曲单碟)。 钢琴方向:演奏一首钢琴作品。 古筝方向:演奏一首古筝作品。 |
视唱6% | 现场抽题考试。 | |
练耳8% | 集中笔试。 | |
乐理7% | 集中笔试。 | |
舞蹈表演 满分100分 | 舞蹈形体20% | 五官、形体比例及印象,时间限定在1分钟之内。 |
舞蹈综合素质测试40% | 舞蹈基本功、个人技术技巧。具体分为把上部分、把下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 | |
民族民间舞或剧目片段表演40% | 在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回族、汉族、傣族、朝鲜族、土家族、苗族、壮族、黎族、瑶族等民族中任选一种民间舞组合或剧目片段,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自带音乐CD(单曲单碟)。 |
3、考试评分要求
考试内容 | 评分要求 |
声乐 | 主要考察考生的声音条件、作品表现力、演唱技巧、乐感及作品的难度和完整性等。 |
钢琴 | 主要考察考生的演奏姿态、手型、音准、节奏、作品表现力、演奏技巧、乐感及作品的难度和完整性等。 |
古筝 | 主要考察考生的演奏姿态、手型、音准、节奏、作品表现力、演奏技巧、乐感及作品的难度和完整性等。 |
视唱 | 主要考察考生的音准、节奏、音乐感觉等。 |
练耳 | 主要考察考生听辨单音、自然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大小三和弦原位及其转位、基本节奏与简单旋律等。 |
乐理 | 主要考察考生的音乐理论基础知识、记谱法常识等。 |
形象 | 主要考察考生的五官、形体、气质等。 |
舞蹈表演 | 主要考察考生的五官、外形条件、基本素质、技术技巧的掌握程度、艺术表现力、风格性等。 |
4、其他考试要求
①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候考,则视为弃考。练耳和乐理具体考试时间见考点公告。
②声乐、钢琴、古筝的初复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
③声乐考试时考点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只能使用钢琴伴奏CD光碟(不能使用其他乐器、乐队伴奏CD)或清唱。
④舞蹈表演考试伴奏带应使用CD格式光碟,考试着装要求:1、基本功部分要求:男生着贴身背心、紧身短裤;女生上身着贴身体操服,下身着紧身裤袜。2、民间舞组合或剧目片段部分要求:男生、女生着课堂练功服,不允许穿舞台表演服装。
⑤考生须仔细检查CD光碟质量,一律单曲单碟。由于光碟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读碟困难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合格证发放办法
设有考点的省份,学校将根据下达各省的计划,按照考生复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底划定合格线;未设考点的省份实行统一排名统一划定合格线。合格证发放比例不高于1:4。考生4月1日后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者,学校将邮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非合格考生只网上公布成绩单。
八、录取原则及复查
1、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钢琴)和音乐学(古筝)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全面考核,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采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统考成绩不得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
2、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计划招生,其录取原则: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身高符合要求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考生专业成绩分男女生从高到低排名录取。采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统考成绩不得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
3、非美术类未做分省计划的省份按照所有取得校考合格证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4、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有统一要求,则考生须达到相应要求。
5、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单位。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邮政编码:430074
乘车路线:武汉市内乘538、572、583、586、590、810、811、739、732、733、901、907路公汽直达民族大道中南民族大学站(音乐舞蹈学院所在公交车站:民族大道当代学生公寓站)。
成绩、录取查询网址:http://zsb.scuec.edu.cn E-mail:zb@scuec.edu.cn
咨询电话:027—6784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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