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托里县民政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经县委、政府批准,结合事业单位具体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近年来未就业的托里县户籍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塔城地区托里县户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少数民族同志须懂双语;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养老及护理、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或从事过按摩保健、养老及护理、教育事业,热爱社会福利事业者优先。
9、符合报考具体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4年1月17日—1月20 日(周末不休息)。
3、报名地点: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阿尔辛 马佳佳
联系电话:18890902300 13679982221
4、报名所需材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塔城地区托里县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内容为托里县县情概况、公共基础知识、生活常识等,人员按面试成绩1:3比例排名确定;笔试试题由汉语文字命制;
2、面试内容由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一律采取汉语问答;
3、考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笔试
笔试科目
《相关专业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二)试卷命制。试卷由招聘领导小组哈、汉两种文字统一组织命制;
(三)答题要求。凡要求使用哈萨克语言的工作岗位考生,必须使用哈文试卷,其他岗位一律使用汉文试卷答题。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按考试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五)笔试成绩公布。待笔试结束后,一天后予以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表、毕业证(提供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试题由招聘领导小组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命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后应及时计算每个岗位面试人员总成绩及排名,并及时予以公布。
八、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招聘领导小组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可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设身高要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九、公示
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公示。
十、录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用人选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提交县编委会讨论决定。
(一)录用原则:
1、违法违纪、记录在案未处理人员,包括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政策的,屡次违反《社会治安法》被处罚的,以及在招聘考试中提供虚假毕业证或毕业证不符合规定的其它违纪行为的人员不予录用;
2、在考试中出现作弊等违反考试规定者不得录用;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食品药品工作经历的人员及高学历考生;
4、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二)具体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标准。
十一、调剂
面试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可进行调剂,调剂按照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相同专业、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服从调剂、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入闱体检人员按成绩排名可列入所报考职位的调剂范围。调剂方案(含调剂的原则和理由),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经调剂入围体检的考生直接进入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待报到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十二、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文本(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文书一式四份,用人单位一份,被录用人员一份,档案保管部门存档两份。
十三、监督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与考生有利益关系的,考生可提出考官回避申请。
监督电话:6680365
十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方案》由托里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局福利园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组织机构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下顺利进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托里县2014年公开招聘民政局福利园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 贾林(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 托力肯(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丁郊生(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 叶尔森(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义林(财政局局长)
谢春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木拉提(纪委常委、组织部副部长)
廖晓东(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书记)
马哈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何永刚 (民政局局长)
杜 曼 (民政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魏志华(编委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哈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杜曼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抽调,具体负责招聘的各项工作。
托里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局福利园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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