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农委的全额拨款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技术支撑、畜牧投入品和畜产品安全质量监测、畜牧业技术研究推广和培训服务等职责。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疫病防控人员、兽药饲料检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动物疫病防控人员,职数1名。
2、兽药饲料检测人员,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动物疫病防控人员:具有兽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年龄18—30周岁,主要从事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控等工作,应届生户籍不限,非应届生限本市户籍。
(2)兽药饲料检测人员:具有微生物学、动物药学或药理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年龄18—25周岁,主要从事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兽药安全评价,具有微生物实验及生物安全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工作,应届生户籍不限,非应届生限本市户籍。
三、招聘办法
1、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详见二十一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
2、面试
面试时需进行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和实验室操作考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身体检查
各岗位应聘人员中笔试、面试、操作考试总成绩第一名者参加体检,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4、考察
由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海畜牧兽医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农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期间接到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筱艳 周晓晔
邮 箱:sykzx@foxmail.com
联系电话:021-62699344;021-62689094(F)
监督电话:021-23119602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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