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人社考〔2014〕1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2号)、《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注册计量师分一级注册计量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考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免一科”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二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全国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6号),2014年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统一在“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 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
特别注意事项:
网报档案库。网报档案库是挂在统一网报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 “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 “新考生”处理。
新老考生界定。网报档案库只挂接上一年度的档案信息。凡曾参加过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 “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 “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为统一照片标准,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jpg格式, 小于100Kb,占满图片框),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新考生
1 、报一级注册计量师“考全科”和二级注册计量师的人员。符合一级注册计量师“考全科”和二级注册计量师报名条件的 新考生(除曾参加过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之外的报考人员,下同),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须各报名点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人事处(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号,下同)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质监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div
2 、报一级注册计量师“免一科”的人员。符合一级注册计量师“免一科”报名条件的 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须各报名点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 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到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和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盖章),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审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到当地质监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审核确认后,通过“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二)老考生
曾参加过201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 老考生(一级“考全科”、“免一科”或二级),凭档案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须各报名点审核通过),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打印《报名表》留存),但须在规定的时间缴费确认。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信息审核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由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信息审核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3月10日9:00~3月19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3月10日9:00~3月20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4年3月10日9:00~3月21日16: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4年6月9日9:00~6月15日9: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zg.cpta.com.cn
(五)考试时间
2014年6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2014年6月15日
上午 0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2个科目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一、二级注册计量师的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集使用GPTMIS进行管理,一、二级注册计量师分为两个考试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代码为: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70. 一级注册计量师 | 03.考全科 | 01. 计量 | 1.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
2.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 |||
3.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 |||
02.免一科 | 01. 计量 | 2.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 |
3.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 |||
071. 二级注册计量师 | 01.二级计量师 | 01. 计量 | 1.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
2.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
七、考区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八、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规[2013]224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共3科)每人每科70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共2科)每人每科60元。
九、考试大纲、教材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7—87136505、13638662158 联系人:洪翠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0号 邮 编:430071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址:www.hbzljd.gov.cn
各地人社、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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