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是一家由政府设置的二级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担负精神疾病的预防、医疗、康复、精神卫生健康宣教、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指导和心理危机干预试点(为全国四个试点区之一)以及市、区心境障碍重点专科建设和国家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686)项目等工作。
医院现有中高级专技人员56人,临床医师基本为大学以上学历,并有多名硕士、博士研究生。医院目前开设普通精神科、老年精神科、心境障碍专科、康复治疗科、心理咨询与治疗科等。
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是精神卫生社区防治全国性示范基地,1998年承担上海市卫生局“社区神经症特色项目”建设并获上海市科技成果奖,2004年组建虹口区抑郁障碍诊疗中心,在上海市的区级精神卫生中心中率先设立抑郁障碍专科门诊,2005年承担上海市卫生局社区重点项目“社区人群抑郁障碍早期干预模式探索”,2010年设立虹口区心境障碍重点专科,2012年心境障碍专科被列入上海市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中心副院长汪作为2013年入选上海市卫生系统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二名医生入选虹口区优秀青年医生培养计划。中心连续三届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连续两届获得全国优秀门诊的称号;医院的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及临床医疗工作连续十年及八年在全市同级同类专科医院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一。
现因中心业务发展需要,2014年拟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1、精神科医生4名
(1)品德优良、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团队合作意识;
(2)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有科研工作经历者优先;
(3)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合格,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超声科诊断医师1名
(1)品德优良、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团队合作意识;
(2)年龄35岁以下,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医学影像执业医师资格,有二级以上医院超声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4)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护士4名
(1)品德优良、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团队合作意识;
(2)年龄30周岁以下,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能够胜任病区翻班工作;
(4)有一定护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应聘者需提供材料:本市户口或户籍证明、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联系人:徐老师 地址:上海市同心路159号
邮编:200083 联系电话:021-56662531转606
Email: shhk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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