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兵团指挥部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派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一支武装力量,部队下辖支队分布在自治区各地州及兵团各师(市),指挥部机关设在乌鲁木齐市。多年来,武警兵团指挥部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武警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为维护驻地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障新疆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重要贡献。这支部队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吸纳了大批优秀青年学生投身警营,建功立业,地方大学生干部已成为部队建设的重要力量,部分大学生干部已经走上了团以上领导岗位,成就了一番事业。有志于保卫边疆、建设边疆、献身武警事业的莘莘学子们,我们热切期待着与你携手共创武警兵团指挥部建设发展的新辉煌!
一、接收专业
只接收临床医学、全科医生专业,不接收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医学检验类专业。
二、接收对象及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男性,汉族)。
(一)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服从组织分配,志愿献身武警部队建设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24、29、34周岁(截止2014年8月31日)。其中,退役复读大学生,年龄可放宽1岁。
(三)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身高162厘米以上;双眼裸视不低于4.5,校正视力不低于4.9;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达不到身体指标,或红绿色弱、色盲,有明显传染病,血清检测呈阳性的,不予接收。
(四)统招二类本科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毕业时必须获得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的毕业生,民族预科生、委培生、专升本、独立学院、三本院校毕业生,以及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学生谢绝报名。
(五)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取得第二学位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三、接收程序及时限
接收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接受报名(2014年2月17日至3月13日);
(二)面试、体检、心理测查(2014年3月16日);
(三)政治审查(2014年3月中旬);
(四)全军集中考评(2014年4月中旬);
(五)签订就业协议(2014年5月上旬);
(六)档案复审(2014年7月中旬);
(七)办理接收手续、报到,参加入伍集训(2014年7月下旬至9月初)。
四、使用方向
接收对象经武警总部审批入伍后,参加由武警部队统一组织的为期5个月的任职培训,培训后面向所属基层部队分配,从事本专业工作。
五、相关待遇
(一)凡录用对象均为武警部队现役警官。
(二)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任职前带薪参加武警总部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到部队任职。本科毕业生享受副连级(技术十三级)警官待遇,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享受正连级(技术十二级)警官待遇,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军龄时间和第一次职级时间从2014年6月算起。
(三)工资待遇按照中央军委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任命的职务等级确定工资标准,每年定期增资一次,并随着职务和警衔的晋升而增加。
(四)享受现役干部公费医疗待遇和军人职业保险、住房分配或住房补贴等。
(五)入伍后,符合随军政策规定的,即可办理配偶、子女随军随队手续;若配偶、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可转为本人工作地城市户口。
(六)入伍后,未婚的每年享有 30 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两地分居的每年享有 40 天假期;已婚且夫妻同地的,除正常节假日外,每年享有 20 天的休假。
(七)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带薪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探亲、治病疗养。
(八)大学生正式入伍后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其它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凡疆外来队参加报名面试的学生,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接收对象的,来回差旅费给予全额报销。
六、注意事项
(一)志愿入伍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服从组织分配,个人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役申请。
(二)接收对象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完成集训前实行全程筛选淘汰;与指挥部签订接收协议后,在入伍培训过程中本人强烈要求终止协议的,指挥部将在收取违约人的违约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撤销其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在分配到工作单位后至下达首次任职命令期间,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指挥部在报上级批准后,按上述规定处理。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考试、各类测试者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七、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每周一至周日全天接受报名,报名者认真对照上述条件,不符合上述接收条件的谢绝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4年3月13日。
报名采取电话、网上和直接到部队投递个人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者请提供报名真实信息,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接受资格审查,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部队不反馈情况的,视为未通过审查。
八、免责事项
请与招生简章指定联系人接洽报名和咨询事宜,请勿轻信其他个人形式的招录报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报名者自己负责。
联系单位:武警兵团指挥部政治部干部处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路北路143号(移动公司斜对面)
邮政编码:830063
联 系 人:石小军(干事)0991-5986236 18999167677
乔 华(干事)0991-5986234 15292880317
邮 箱:18410607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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