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的法学教育可以上溯到20世纪之初南洋公学时期的政治特班。1901年,交通大学的前身——南洋公学举办政治特班,“专教中西政治、文学、法律、道德诸学”,开设了宪法、国际公法、行政纲要等课程,成为首批开展近现代法学教育的中国高等学府之一。2002年6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并一跃成为全国发展最快的法学院之一。2008年9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获廖凯原基金会捐资用于建设一流法学院,同时冠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2010年7月,上海交大法学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第六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0年10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被教育部批准为上海地区唯一入选全国法律硕士类的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获准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11年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上海交大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点覆盖所有的二级学科,同年,交大法学院获批上海唯一的国家级法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批,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应用-复合型”基地和“涉外型”基地。自2012年起,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在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中连续三年进入世界法学院百强。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26人,博士生导师25人(含1名兼职博导)。现面向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公开招聘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凯原法学院热忱期待您的加入!
一、招聘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或经济学等专业背景,以及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知识;
2、外语水平突出,具备较高的外语阅读、写作和国际交流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学术软件;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4、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周岁以下;
5、原则上能够全脱产在工作站进行研究工作。
二、岗位待遇
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相关规定(http://postd.sjtu.edu.cn)享受相应的工资和津贴,可申请学校博士后公寓,工作业绩突出者另有奖励。
三、应聘材料及联系方式
法学院常年接受申请材料,会根据申请情况统一安排应聘者面试。申请者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代表性论文、研究计划。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未录用者材料恕不退还。
联系人:付媛媛
联系电话:021-62934327
E-mail:fuyysjtu@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廖凯原法学楼305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30
有关合作导师的进一步信息,请参见http://law.sjtu.edu.cn/Article160603.aspx。
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4年上海交通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招聘研究方向及合作导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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