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队伍建设,提升税收管理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治税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综合治税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10名(男性6名,女性4名)
(三)职位要求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税收管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3.金沙镇或高新区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后出生)。回乡复退军人(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4.因岗位要求,男性身高不得矮于170cm,女性身高160cm左右,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考程序和方法
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
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统一考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成绩进行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加分条件。根据综合治税工作的任用条件,招聘综合治税工作人员向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倾斜:①有一年以上综合治税工作经历的;②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或财会专业毕业的人员;③回乡复退军人。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有效证明,报招聘综合治税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可享受笔试成绩一次性加5分的照顾(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3.面试
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成绩进行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者,空缺名额是否实行依次递补,由招聘综合治税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6.聘用
拟录用人员在金沙镇党政信息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南通市通州区誉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录用并派遣到城区综合治税中心工作,性质为劳务派遣制用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工资标准为每月2500元,另缴纳五险,奖金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2日——3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通州城区综合治税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张晓华,联系电话:86529259、15190989072。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在中国学信网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线验证表)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通市通州区誉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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