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新闻传媒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及技能考试工作现已结束,根据《红河新闻传媒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规定,经红河新闻传媒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领导小组于2007年8月13日研究决定,按照以下办法确定录用考核阶段人员:
一、按照招聘各类工作人员职数1:2的比例,确定录用考核阶段人员。
(一)拟招聘记者职位数13名,现确定报考记者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前26名的人员为进入记者岗位考核阶段人员。
(二)拟招聘编辑职位数为4名,现确定报考编辑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前9名(因第8、9名为并列第8名)的人员为进入编辑岗位考核阶段人员。
(三)拟招聘普通话播音员职位数为4名(2男2女),现确定报考普通话播音员笔试成绩排名前8名的人员为进入普通话播音员岗位考核阶段人员。
(四)拟招聘营销员职位数为4名,现确定报考营销员笔试成绩排名前8名的人员为进入营销员岗位考核阶段人员。
(五)拟招聘网络技术员1名,现确定报考网络技术笔试成绩排名前2名的人员为进入网络技术岗位考核阶段人员。
(六)拟招聘电视技术员2名,现确定报考电视技术笔试成绩排名前4名的人员为进入电视技术岗位考核阶段人员。
(七)拟招聘文秘人员1名,现确定报考文秘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前2名的人员为进入文秘岗位考核阶段人员。
(八)拟招聘档案管理员1名,现确定报考档案管理员笔试成绩排名前2名的人员为进入档案管理员岗位考核阶段人员。
二、进入考核阶段人员的考核期为三个月,考核期满经红河新闻传媒集团公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各岗位专家组、所在基层单位考核组,按照《红河新闻传媒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考核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三、进入考核阶段人员,须于2007年9月1日到红河新闻传媒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到(地址:蒙自县淡水路红竺园C区后门),延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红河新闻传媒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实施办法
第一条 凡进入考核阶段人员考核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
第二条 考核机构由红河新闻传媒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领导小组、各岗位专家组、所在基层单位考核组组成。
第三条考核采取三级考核百分制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领导小组考核占20分,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核;各岗位专家组考核占30分,主要对被考核人员专业技能运用熟练程度进行考核;所在基层单位考核占50分;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初步考核。
第四条 考核实行月考,成绩在红河新闻传媒集团内按月公示。
第五条 考核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排名,考核的职位按照各岗位公示的实际职位数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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