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4-2015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教人〔2014〕5号)规定,按各招聘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按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凡体检合格人员均为拟录用教师)。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45%+复试成绩*55%+加分”构成,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考虑到在招聘名额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可能出现多人同分的情况,为解决这一情况,特制定以下录用原则,并予以公布:
一、如果考生总成绩(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加分,下同)相同,则按考试成绩(含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来决定其名次的先后排序,考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二、如果考生总成绩、考试成绩都相同,则按考生的初试成绩来决定其名次的先后排序,初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三、如果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加分都相同,若属于临聘专任教师或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非在编教职员身份报考的考生,则按个人的受聘年限(计算到月)的长短来决定其名次的先后排序,时间长者,名次排前。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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