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于2002年整体搬迁上海浦东。2003年经上海市教委批准成为全日制本科院校。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人才。
一、 基本条件
1. 应聘者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2. 应聘者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说明和任职要求
1. 专任教师75人
岗位说明: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具体说明见附件。
任职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授、副教授需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具体要求见附件。
2. 辅导员13人
岗位说明: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教育指导和辅助工作。
任职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热爱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及活动策划能力。
3.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9人
岗位说明:从事教学辅助工作,具体说明见附件。
任职要求:本科以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符合相关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 招聘方法
1. 报名时间:学校通过校园网、“教育在线”和“中国足彩网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条件。应聘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
2.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简历并随同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一起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纸质形式送达到我校人事处。寄送材料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人事处 王老师收;邮编为201209。
3. 考核方式:
(1) 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下发相应院系。
(2) 初试。各院系收到初选应聘材料后,进一步审核应聘人员资格并确定初试名单。
(3) 第二轮面试。各院系确定初试合格名单后,上报校人事处提请对初试合格者进行第二轮面试,人事处组织专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最终拟聘人员。
(4)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通过面试者统一组织到本市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
(5) 考察。校人事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 公示及录用
校人事处根据拟聘人员的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聘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5. 学校与被录用者办理报到相关手续,与被录用者签订聘用合同。
四、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邮 箱:rsc@sspu.edu.cn
联系电话:021-50217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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