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招考普〔2014〕5号
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专科)
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各相关院校:
根据教育部、省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有关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职成发〔2013〕181号)的要求,为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扩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切实做好2014年我省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招生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职单报高职招生
(一)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社会考生由乡镇或社区服务中心),根据考生本人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综
合评价。对考生综合评价的标准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身心健康。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三)身体检查
报考“中职单报高职”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执行。
(四)考试安排
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点考场的安排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按《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执行。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数学各科满分为15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合计总分为400分。考试参考资料为2009年中等职业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语文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一、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一、二册;数学参考资料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基础模块)第一、二册;英语参考资料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语》(基础模块)第一、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语》(基础模块)第一、二册。
报考艺术类的中职毕业生,专业考试须参加省级统考。
2、考试时间
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 6月7日 | 6月8日 |
上午 | 语文9:00—11:30 | 数学9:00—11:00 |
下午 | 英语15:00—17:00 |
(五)填报志愿
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各级招生机构要做好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4年7月底。
考生填报志愿须根据《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院校、类别、专业填报志愿,并按照填报志愿规定、程序及要求填报。未按要求填报志愿所造成的失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录取与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录取批次同时进行。
3、参加“中职单报高职”的考生,除享受高考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外,不再享受其它政策照顾。
4、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总数,结合我省实际划定,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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