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教育局《2014年泉州市直公立学校(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通告》要求,制定我校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方案。
一、考核的组织
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工作在泉州市教育局领导下和泉州市公务员局指导下进行,我校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监督。
我校将加强领导,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做好考核的组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如发现违纪舞弊的现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二、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待定。
考核地点:我校澄圃楼四层二号电教室和党员活动室。
三、考核的人选
我校招聘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1人。在报名时间(4月24日)截止后,学校将组织考核工作组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将成为考核的人选。学校将提前2天通知考生参加考核事项。
四、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考核以现场论文写作、片段教学(含回答问题)、特长展示为主要形式。现场论文写作占考核总分的20%,片段教学(含回答问题)占考核总分的70%,特长展示占考核总分的10%。
考生用120分钟进行现场论文写作。
片段教学课题分别选自我校使用的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语文》《数学》教材中。被考核者用60分钟当场撰写课堂教学设计稿,然后进行12至15分钟片段教学。
考生展示自己的特长项目,道具、工具等自备。如需要学校提供,应提前告知学校。
如果报考某一岗位人数较多,超过学校招聘人数的3倍,学校将在考核前组织所有考生参加撰写教学设计,按照教学设计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名,按照1:3的比例,选取每一个岗位的前3名考生进入现场论文写作、片段教学(含回答问题)、特长展示的考核。教学设计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五、考场的设置
我校大门口要有明显的考场设置标志,入口处设有指示路标。考场设立警戒线或警戒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出。保持考场肃静,禁止喧哗。
考核场地由考核室、候考室和考务室组成。考核室内设评委席、考生席、计分核分员(计时)席、记录席等。评委和工作人员佩戴标志牌。
考核室要备足以下物品:记录笔、草稿纸、计算器、计时器、订书机(钉)、裁纸小刀、胶水、信封、资料袋和《市属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评分表》、《市属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成绩信息采集表》、《市属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考场情况记录表》。
六、评委的组成
按有关规定组成评委7人,评委及考务人员进入考核考点后按入闱管理,并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七、成绩的确定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在接受考核中的全部行为表现和各项考核要素的评分标准,评委进行评定,由考务人员汇总。
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及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被考核者的成绩。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的成绩。
八、其他事项
考生携带身份证按通知的考核时间提前30分钟到考核地点报到,迟到20分钟者,以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处理。
未尽事宜由我校考核领导小组在不违背上级相关规定前提下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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