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
(一)体检时间:5月5日、6日,具体安排如下:
1、5月5日体检名单:黄春晓、刘世鹏、叶峦、苏小夏、李亚平、冯芮琦、李东霖、朱俊、杨夏雯、梁胜祥、李豪、刘薇薇、庄宏花、陈虹君、杨倩、李博业、黄运姣、段强、梁力文、李素娟、冯超君、姚科宇、邓智欢、敖嘉焯、林军达、谭满记、刘晓君、冯美婷、谭良欢、曾昭殷、杜赛赛、梁政原、曾凤娇、关颖、李英、丁培浩、黄书赞、甘容、郑云龙、肖振卓、陈建行、敖东兴、姜海东、何维、林嘉敏、黄文婕、李孔青、李银华、蒋衡、刘派、吴敏意、叶常青、莫慧娴、林培聪、梁汝静、谢琦、邓成志、夏慧敏、费荣俊、阮英、王梦、敖彩凤、郭慧娴、董群英、梁金妹、易蜀婷、廖振成、冯王安、陈日霞、苏仁维、关文钊、陈洁珊、陈柱光、冯成德、李绍安、黄业龙、莫晓燕、蔡秋映、李绍雅、黄梦婷、谢克锋、黄孚、陈奎良、江志全、何秋燕、吴婉文、张亚锋、黄子芸、刘盛鹏、李孔享、吕文琪、曾凡龙、李国章、赖翠红、冯戈、李国武、莫凯峰、张磊、肖力华、吴烨、孙林山、冯大豪、李新科、张树、陈田荣、王广、逄高飞、林举文、覃国锋、伍思嫦、黎安宇、谢剑锋、容沥、林霄、陈柳先、陈嘉琪、关智军、梁其勇、雷鹏飞、李佩珊、李昶谊、王君怡、林晓聪、林心怡、刘昌强、许泳芬、陈雪丹、冯志鹏、陈洁银、柯旻希、李信豪、李春霖、谢丰灿、谭思柔、刘轲、黄业顺、何松霖、莫纯意、王庆活、张杰、黎晓月、李敏莉、区惠斯、陈永盛、黄显刚、陈泓文、黄俊钧、敖雪霞、李秋倩、苏子帆、王志凌、冯炫智、孙袁媛、江彩霞、黎永攀、吴丽娜、叶开颜、林伶俐、郑颖楠、黄华侨、黎清柏、李贻滢、陈贵章、黄彩娣、关云钟、严榕萍、林晓玲、陈力、谢克勤、冯美玲、钟恩、叶婉茹、李祖源、胡燕菲、施沈成、徐洪明、关映泉、蔡晴雨、张潇野、陈予昕、符丽云、谭强杰、茹海锋、柯琼意、区开杰、梁汝源、谭欢欢、杨海霞、岑嫦、罗璐瑶、林利智、陈香宇、黄稳达、费晓琴、杨哲钰、何俊玲、姚秋福、蔡少珠、余慧纯、李姝雅、林海龙、谭玲燕、黄丽美、黄雁惠、李孟昌、余经伟、陈文婷、谭晓雯、梁富添、谢克平。
2、5月6日体检名单:陈光宇、梁秋瑞、林海峰、郑文煊、李娜、王晓栋、陈进达、谭卓、余一霖、杨棋彬、黄彦荣、窦卫辉、冯汝佳、张荣晓、梁小童、黄维洁、江展朴、陈嵘、陈明欣、杨明锦、谢广文、陈香冠、林志伟、李孟倡、庞杰文、陈虹羽、林春华、蔡建武、经永强、陈嘉民、郑荣成、林进杭、林威龙、徐捷锋、李宗洪、蒋文韬、陈明朗、林忠鹏、罗文飞、谢经伦、王洪伟、罗成、黄振翔、梁宗海、莫仕权、钟国权、颜娴、赖宗华、姚水成、李东升、许文彬、蒋铭珊、沙业柏、李亮、李操、许基伟、李湛、罗宏龙、胡广叶、焦旭光、洪永鉴、陈敏佩、冯盈、王帅、潘煜尤、冯永劲、梁剑锋、柯琼乐、吴学文、叶润超、罗竞、曾闰芳、罗受成、朱石军、陈建和、符文妍、陈运检、陈文意、林鸿、陈华、关芬婷、梁王记、黄智霖、关智俸、冯彦超、黄广辉、许汝豪、王文龙、刘江、杨志强、杨平满、温家、陈越筠。
(二)体检地点:届时由考生随机抽签确定。
二、体检程序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体检当天上午7时15分前到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综合培训楼)四楼403室集中(地址:阳江市二环路208号),并带齐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和钢笔、二寸免冠照片一张(需与报名时的相片一致)、体检费(报考民警、法警类考生430元,其他类考生380元,体检时直接交给体检医院)等。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未经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
2、考生随机抽签确定体检医院,然后到相应的体检医院报到、抽签体检序号并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工作人员的安排逐项进行体检。
3、经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交回体检序号牌并领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三、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四、 体检纪律
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再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体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体检序号牌挂在左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关于复检
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和熟悉体检须知及体检标准,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请考生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体检集中地点和体检医院,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考生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随时与之联系。
联系电话:0662-3165725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1、体检须知
4、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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