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市社会面火灾防控力量,根据《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实施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2人(其中“119”接处警岗位8人,档案管理岗位4人)。
一、岗位说明
政府专职消防员由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管理,主要从事“119”接处警或档案管理工作。
二、报名要求
1、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档案管理岗位: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文科及苏州籍优先考虑);“119”接处警岗位:男女不限,男性20—30周岁、女性25—35周岁(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懂苏州方言。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
5、工作时间:从事档案管理者实现八小时工作制,与所在单位作息时间保持一致;从事“119”接处警者实行每周休息两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
6、户口地派出所政治审查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由苏州市政府财政保障,年薪在3.3万元左右(不含自缴的五险一金),逐年递增;并享受规定的社会保险。
四、报名时间
2014年5月8日—5月30日。
有意者请将简历发至QQ邮箱:2224644795或网易邮箱:nidongwei119@163.com。所报岗位请在简历中注明。根据报名情况将分段通知考核、面试,招满即止。
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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