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理解“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的岗位?
答: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