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现将2007年云南省劳教系统录用公务员复审和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生信息复审:
报考云南省劳教系统各个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信息复审时间:2007年10月20日上午08:30—11: 30;下午14:30—17:30。
考生信息复审地点:云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政治部。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昌路26号十五楼会议室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需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及学生证)、已毕业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持未就业证明)各一份。本省考生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外省考生可由委托人持复印件复审。
在规定时间内不按上述规定到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联系电话:0871—4189122。联系人:李锐。
二、面试时间、地点:
2007年11月21日—11月23日共三天,在云南省社会主
义学院宾馆(昆明市五一路221号)进行,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云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
200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