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防部征兵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举办2014年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网上咨询活动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省教育厅 省征兵办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大学生征兵督查工作的通知》(鄂教学函[2014]1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领导
参见《关于调整湖北美术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湖美校字〔2014〕10号
三、预征要求
(一)预征条件: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大学生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阶段:即日起至6月20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注:没有网上报名的学生不能进行学费补偿)
2.报送信息阶段:确认报名后,打印《在校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同时打印《应征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学费和贷款信息请务必核实准确后填写。各教学单位收集后,于6月20日前送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初检初审阶段:7月份,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武昌区征兵办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同时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返还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凭证。
4.复审应征阶段:8月份,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持审核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政审。
5.定兵走兵阶段:通过政审的学生9月开始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
6.预征对象确定入伍后,县级兵役机关将入伍毕业生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代偿申请表》送交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送我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校大学生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代偿申请表》则由武昌区武装部审核盖章后,送我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要求信息完整,特别是收款人的姓名、银行卡帐号、支行名称及联系电话要绝对准确,信息完整的学生,正常情况下次年五月补偿款可以发放到位)
7.大学生入伍后,由我校学生工作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并汇总各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寄送的材料,盖章后送交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复核,并开展补偿代偿后续工作。
四、目标任务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指标,我校各教学单位实际走兵人数应是男生人数的5‰,网报人数应是走兵人数的3-5倍。为了更加明确目标和任务,现将全校男生按教学单位划分任务。
二○一四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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