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省财政厅《2014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4年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要求
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要求以及初级、中级和高级会计人员具体需求,组织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和实用性强的继续教育。
二、学习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重点学习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新修订和出台准则及解释)或《小企业会计准则》。
2、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XBRL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等相关知识。
3、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重点学习内容
1、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或行业单位会计制度。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3、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三)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其他行业可结合实际需求安排学习内容,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24个学分。
三、继续教育方式
我市会计人员继续主要采用网络远程学习和面授学习相结合两种方式进行。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学习方式。
(一)面授学习。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实行属地化管理,会计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归属地就地就近参加面授学习。培训机构面授业务办理流程:培训机构申报培训计划→财政部门审核计划→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培训机构组织学员测试学习成效→财政部门抽查测试试卷、动态监督→培训机构向财政部门传送继教学员信息→财政部门后台集中上传继教登记信息。
(二)网上学习。会计人员选择网上参加继续教育,请登陆成都财政会计网(http:/www.cdkjw.org/index.lf?=showindex)进入“会计服务”栏目,选择“西财在线教育”或“中华会计网校”链接进入相应的学习网站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网上学习办理流程:学员自愿选择“会计服务”栏目链接的远程教育网站→通过个人网上银行向网站支付学习费用(80元/年/人)→取得用户名或登录口令→选择学习内容学习→参加网上测试(考试)及格后→自助打印网教《合格证书》→持网教《合格证书》和本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个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归属地的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或者由财政部门集中上传继续教育登记信息。会计人员也可在我市各区(市)县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自愿购买“西财在线教育”的“网上学习卡”参加学习。
(三)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认可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其它形式。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参考书籍
国内多家出版社公开发行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书籍,可供会计人员自愿选购学习。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经济科学出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财政经济出版社)、《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讲解》(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立信出版社)、《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4》(立信出版社)等。
五、强化监管职责
(一)成都市财政局对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监管,并对市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和网教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监管。
(二)各区(市)县财政局对属地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监管。
(三)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区(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合格人员信息登记及收入管理工作。
(四)强化对培训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培训机构重点开展培训内容、培训学时、培训学习效果测试(考试)、培训质量、培训收费标准执行等重点环节的指导和监管,促进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六、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精神,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各区(市)县财政局要及时完成属地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信息录入,并上传至四川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为广大会计人员自助查询个人学习记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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