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2.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须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报考者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2014年6月30日为界。
3.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招考专业有何要求?
招录机关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版)》(附件2)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5.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对应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名。2014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聘用。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
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6.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学历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学历,也包括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于2014年6月7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8. 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含义?
大学英语四级是指已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大学英语六级是指已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的,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四级、英语专业八级且符合其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的,具有英语专业四级或英语专业八级且符合其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以此类推。
9.“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如何认定?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包括取得A类、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仅适用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和乳源瑶族自治县。
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录用时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10.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可以用第二专业来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
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用第二专业报考。
11.参加大学生村官、社区选聘生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2012年的大学生村官只需提供聘任合同;②社区选聘生提供聘任合同;③“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④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社区选聘生需提供服务所在镇(街)出具同意报考证明;2012年“三支一扶”人员需服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确认。
12.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如何办理?
现场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关于报名
13. 如何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事宜详见《公告》。
14. 现场报名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如何理解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必须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根据考生填写的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性别、年龄、报考专业和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职位条件进行校核,进行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和招聘公告,严格遵守诚信承诺。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职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职位报考并自行确认。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15.考生在报名时间上有何需要注意?
考生可在2014年6月5日(星期四)至6月7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受理。建议考生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名职位,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
16. 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机关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17.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期过后,不可再更改报考职位。
三、关于考试及体检
18.如果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
在准考证、录用体检通知上,都要求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19.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能否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户口簿虽载有个人相关文字信息,但只能证明是家庭成员之一,因没有照片而难以辨别是否与持簿人相符;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等证件虽同样载有个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题各异,发证机构出自不同部门,主管部门分属各个领域,辨别证件真伪标准不一、难度大;只有身份证是由公安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是证明居民身份的法定证件,既载有个人信息和照片,又内设芯片并加密,易于鉴别。因此,为了给全体考生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防止弄虚作假,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考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将身份证作为考生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唯一身份证明。
20. 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能否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不能。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只能说明公安部门已经受理申请身份证补办手续,是到期领取身份证的凭证,但不是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不具备证明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由于缺乏防伪标记,不易辨别真伪,因此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若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正在办理中,应当及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确保顺利参加考试或体检。
21.在企业工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资格审核?
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22.如果报考人员已报考恩平市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但在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如何处理?
本次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恩平市201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招聘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人选。
23.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是什么?
恩平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咨询电话:0750-7727423。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24. 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如何?
仅适用于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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