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太仓市人民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审判辅助人员(速录员)和3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辅警)。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审判工作辅助人员(速录员)6名
1、速录员主要职责是协助法官承办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好案件录入、开庭记录、卷宗整理等日常工作。
2、新聘人员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与市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书》。新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
(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辅警)3名
1、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注意职责是协助司法警察做好本院对外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安全保卫、办案工作区的日常管理、应对突发性事件处理、送达法律文书、大型活动安保等工作。
2、新聘人员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与市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书》。新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太仓市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执行。
3、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
二、报名要求
1、拥护众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速录员要求26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太仓市户籍优先。
3、.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为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专科及以上学历,1.70米(含)以上,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曾服役部队、武警、消防的军人优先,具有体育特长、共产党员优先。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6月7日(周六),9:30-11:30,13:30-14:30
2.报名地点:太仓市人民法院二楼203室(太仓市城厢镇上海东路半泾南路19号)
3.报名采取由报考者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双向推荐表)、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情况特殊,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需出示身份证。
四、测试
(一)、速录员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地点在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上海东路66号),具体时间另定。技能测试包括听打和听写两个环节。
2、听打测试时间为10分钟。现场播放一段语速为100字/分钟的录音资料,考生用汉字将录音资料内容录入计算机,并按照规定的命名方式保存在纯文本文档中。正确率(有效录入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即为听写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听打测试和听写测试分别设合格分数线,由太仓市人民法院研究确定。
(二)、辅警体能测试
1、辅警体能测试地点在太仓市公安局警务中心(娄江北路128号),具体时间另定。
2、辅警进行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测试成绩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评定。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定。
1、速录员按“面试资格成绩=听打成绩×50%+听写成绩×50%”计算公式,折算出考生的面试资格成绩,并按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从听打和听写成绩均在相应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若相应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不足1:3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2、司法辅警按“面试资格成绩=(1000米跑成绩+引体向上成绩+立定跳远成绩)×50%”计算公式,折算出考生的面试资格成绩,并按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从听打和听写成绩均在相应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若相应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不足1:3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六、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技能(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面试成绩须在合格线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企业劳动用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试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上述办法一词递补。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联系电话:0512-53950817或0512-539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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