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原自治区原人事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自治区供销社党委研究,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对自治区供销学校校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单位简介:新疆供销学校成立于1954年,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现有教职工262人,其中专兼职教师186人,具有高级职称的43人,中级职称84人,拥有一支由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技能技师、中高级考评员等组成的“双师型”、“复合型”师资队伍。学校设有供销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西北培训中心。开设棉花、果品、农资、连锁超市、酒店服务与管理及市场营销等20多个专业,其中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专业于2006年被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示范专业。学校占地面积约280亩,由乌鲁木齐、石河子地区、阿克苏地区三个校区组成。是一所集学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各类学生规模5000余人,累计培养中等职业技术人才4.6万余人,以提高农民技能素质和就业、致富能力为主体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9.3万余人次。学校的发展目标为:确立“以服务“三农”为己任、以创业就业为导向、以服务学生为宗旨”的办学方向。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设置专业,不断推行国家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的建设,打造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经过5年努力,在校生规模达到6000人,年职业培训和鉴定规模达到6000人;培育自治区重点示范专业3-4个、国家重点示范专业1-2个,继续努力申报并力争成为国家级中等职业师范学校;目前学校正在加强基础设施和专业建设,建筑面积近2万平方米的教学设施年内使用,二期工程建设正在初步规划阶段。重点建设以棉花加工检验与经营等为依托的具有供销社行业特色的精品专业专业,向更加符合新疆经济发展的方向延伸,着力打造具有特色、竞争力的品牌专业。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面向全疆,招聘供销学校校长,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原则
自治区供销社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自治区供销社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孙景太
副组长:自治区供销社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商戈
成员:自治区供销社组织人事处调研员梁宏,自治区供销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胡继新,自治区供销社组织人事处副调研员朱春芳,自治区供销社组织人事处主任科员李振江。
为切实加强对自治区供销社公开招聘供销学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布笔试通知,联系笔试考场,安排监考人员、公布笔试成绩,发布面试通知,联系并安排面试考场,确定面试考官,公布面试成绩,组织体检,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上报录聘材料等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供销社组织人事处。联系人李振江,联系电话:0991-5826974
六、成立招聘监督领导小组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纪委、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面试工作命题、拆封环节及命题人员进行全封闭式监督。
监督人:自治区供销社监察室副处级检查员胡丹迪
监督电话:0991-5828314
七、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5、具有职业院校或高校系列的副高级以上职称,8年以上职业院校或高校教育教学经历,有3年以上职业院校副校长、副院长(副处级)任职经历或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副处级干部任职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4月30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1956年 5月30日后出生);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八、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供销学校校长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供销社网(http://www. Xjcoop.com/ )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4年 6月3 日至2014年 6 月 12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自治区供销社公开招聘供销学校校长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供销社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用人单位根据情况自行选择报名方式),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供销社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填报信息。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
2014 年6 月3 日--2014年6 月20 日北京时间18:00前。
(6)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7)按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8)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9)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报名
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供销社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期限:2012年6月3日至2012年 6月20日。
(2)联系人:李振江 联系电话:0991-5826974
(3)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长江路25号果业大厦八楼自治区供销社组织人事处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供销社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到自治供销社领取本人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2张。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W 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5、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现场报名使用) 自治区供销社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时间:2014年6月15日--22 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供销社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供销社网(http://www.xjcoop.com)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竞职演讲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参加考试。
1、竞职演讲
提前通知应聘者进行准备,并按抽签顺序进行不超过8分钟的竞职演讲(脱稿)。演讲后由供销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职工代表和区社分管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现场参加测评,选聘领导小组依据测评结果按百分制评分。
2、结构化面试
竞职演讲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由9名考官组负责面试评分。9名考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1人、人社厅2人、相关专家2人、供销学校1人、自治区供销社3人组成。
结构化面试由应聘者临场抽取考题,由考官组按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公布在新疆人事人才网和新疆供销合作社网站。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竞职演讲评分占30% ,结构化面试成绩占70% 计算,竟职演讲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前5名的应聘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总成绩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供销合作社网上公布。
(四)考察
自治区供销社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供销社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供销社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 自治区供销社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开选聘的校长实行聘期制,聘期3年。聘期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不再续聘,另行安排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供销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供销社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供销社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供销社负责解释。
附件:
易贤网温馨提示: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来源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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