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人口计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二)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12 日至1996年6月15 日期间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五)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江阴市生源,其他社会人员须具有江阴市户籍(《附件1》备注中注明户籍不限的岗位除外)。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或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在江阴市的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江阴市驻军配偶)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确认)。
(六)考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填专业、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与招聘专业一致,并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医学影像学专业考生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七)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4、其他不适宜担任应聘岗位职务者;
5、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本市卫生事业在编或占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4年6月12日9 : 00—2014年6月15日16 : 00
2、报名网址: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yhrss.com
3、资格初审时间:
2014年6月12日9 : 00—2014年6月15日17 : 00
(二)缴费确认
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考试费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先在网上缴费,于资格复审期间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报考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相关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开考比例。本次考试的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取消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补报名的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9 : 00—11 : 00,13 : 30—16 : 3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及时公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4年6月19 日9 : 00—2014年6月21日16 : 00
5、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6800676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4年6月22日,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是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如该岗位同时设有两个及以上报考专业的,考试内容将以第一专业为主)。江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件2)。
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定合格分数线5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6月28 日9 : 00—11 : 00,13 : 30—16 : 30
2、资格复审地点:
江阴市红十字血站辅楼(江阴市迎阳路199号)。
3、资格复审要求:
市人社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有关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其他社会人员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资料,如岗位中要求提供的执业医师、护士、专业技术资格 。政策性照顾的:夫妻分居的考生还必须提供在澄方的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在澄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必须提供在澄父母的户籍和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证明(在澄父母所在地社区、村委出具);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必须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
所有证件材料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对资格复审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4、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6:4确定。
总成绩同分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再同分时,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资格复审时,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前提交。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卫生网、江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考核办法参照《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试行办法》(澄人社〔2010〕5号)。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办理报到手续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江阴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拟聘人员由市卫生局根据单位需求和拟聘人员等情况统一分配至卫生系统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试用期、聘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拟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市人社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共同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对公开招聘进行监督。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相关通知等均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卫生网、江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招聘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6861209(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0510—86861225(市人口计生委)
0510—86860423(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10—86860222(监察局)
0510—86861217(卫生局监察室)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卫生局
江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附件1、2014年江阴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14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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