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4名。现将此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见《天津市红桥区卫生系统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身体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专业、资格要求:
1、招聘岗位的所有专业(除护理学),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护理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3、2010年前(含2010年)的毕业生需具有医学相关专业初级(师)技术资格。
(三)户口、年龄要求:
1、专科学历及往届毕业生要求为本市非农业户口;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只限2014届毕业生),不限户籍所在地(非农业户口);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其他要求详见《天津市红桥区卫生系统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各岗位具体要求。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2014年5月31日至2014年6月1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8:30至6月16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12日8:30至6月17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14年6月12日8:30至6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4年6月20日8:30至16:00。
红桥区卫生局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
(三)笔试
对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6月25日8:00至6月27日16:00。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准考证)
公布笔试成绩时间:2014年7月8日考生可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于2014年7月10日8:30至16:00到红桥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复审材料:⑴网上报名登记表;
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⑶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⑷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交户口本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证明);
⑸笔试准考证;
⑹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⑺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以上资料A4纸反正面复印按顺序装订(复印件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地址:红桥区勤俭道202号,红桥区政府大楼七楼。
2、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红桥区卫生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红桥区卫生局咨询电话:86516269
红桥区人力社保局举报或投诉电话:86516130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局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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