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4年贵州大学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自主选拔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1、美术类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等专业及舞蹈学专业、音乐类专业,省内考生使用贵州省美术类或舞蹈学专业、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考生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表演类专业,省内外考生均必须参加贵州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体育类的体育教育专业和休闲体育专业,使用相关省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和专业课均须达到省定分数线,录取时按各省规定的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选拔综合测试,且进入合格公示后有效名单,高考统考成绩达到贵州省一本最低投档控制线的,按照高考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自主选拔招收农村户籍考生计划,若生源不足,在与省考试院协商后可针对合格生源适当降分安排进学校指定的部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