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是一名教师,刚和教育局解除了聘用合同,但教育局只给了我一份文件(内容是我已经和教育局解除了合同,停发一切工资),我已经用这份文件去人事局提到了档案。请问老师,这份文件在资格复审时有用吗,是否可以当作辞职或者辞退证明用。谢谢!补充:文件是公文形式的红头文件,但是是打印出来的,包括教育局的公章都是黑白的。
回复:你好,请问你是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吗?你所提供的证明是代替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还是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文件上应有工作的起止时间,若代替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已经辞职,资格复审时估计不需提供,另外,一般需提供原件,为以防万一,建议你直接咨询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了解确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