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专科:
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三校”毕业生(文、理科、三校医学生)均可报考我校,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一志愿考生。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上线未被录取或考分略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在省招考院规定的政策内进行补录或降分录取,录取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的招生动态,及时与我校招生办公室保持联系查询录取情况。
我校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依据考生所报其他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整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同等分数情况下,专业志愿在前者优先录取。各专业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无差别。
我校招生录取结果将通过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云南省招考院、云南省招考频道等正规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
2、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
①考生可遵循云南省招考院、州市招办2014年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报考、填报志愿。
②五年制只接收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普通中专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③应届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报读我校(五年制高职、中专),可在所在县(区)教育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初中毕业学校填报志愿,并在《志愿表》中相应的栏目内填写学校名称、学校代码、志愿专业代码(各类代码在招生计划表中)。我校将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就业推荐:
1、成绩优秀的毕业生可通过国家政策性考试升入高校本科、专科学习,近年来我校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的升学率(2010年44.87%;2011年52.25%;2012年66.85%)逐年上升,在省同类院校中颇具影响力。
2、有就业意向的毕业生根据所学专业、特长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行自主择业与择优推荐到有关单位就业。我校历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8%以上,部分专业就业率达100%,只要学生愿意,学校负责推荐保证就业。随着国家农村社区合作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医药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了广阔前景,毕业生供不应求。
3、学校为了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为学生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每年毕业季都会为毕业生筹备“供需见面洽谈会”。我校2014年供需见面洽谈会共邀请87家用人单位参会,提供1600多个岗位给大、中专毕业生选择,提供岗位数与我校毕业生数的比率约为1.6:1。
五、帮困助学: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学校建立“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为新生开通“绿色通道”;2、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临时生活补助)、省政府(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省临时生活补助)、学校(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贫困补助、特困补助、临时生活补助、节日补助、勤工俭学补助)和社会捐助(人寿保险公司助学金、保山血站助学金、世纪金源集团助学金)的各类奖、助学金,奖助金额每生每年500元—8000元;3、贫困专科生入学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最高每生每年6000元;4、中专学生一、二年级在读期间,户籍属云南省连片县(市)农村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比例占在校人数的20%;一、二、三年级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享受免学费补助,城市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补助占在校城市户籍学生总人数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