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州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13〕22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呼图壁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六)具有呼图壁县行政辖区内户籍;
(七)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以及2003年12月31日之前非个人原因从企业下岗失业的军转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目前呼图壁镇各社区在岗的劳动保障专干、协管员年龄、学历不限。
二、选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64名。具体职位如下:
1、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岗位24名:计划从目前呼图壁镇各社区在岗的劳动保障专干、协管员和统一招聘的社区在岗公益岗人员中选聘;
2、综治专干2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3、民政专干1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4、劳动保障专干1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三、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6月9日,发布选聘简章及职位表。
(二)报名、缴费时间
1、报名时间:6月10日9:30-6月15日19:00;
2、现场报名的同时即可缴费。
(三)资格审查时间:6月16日;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18日——6月20日9:30- 19:00;
(五)笔试时间:6月22日;
(六)笔试成绩公布时间:6月24日;
(七)面试时间:6月28——29日;
(八)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考核时间:7月1日
(十)公示时间:7月2日——5日。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公布简章
选聘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通过呼图壁县人民政府网及呼图壁县人社局网页发布。
(二)现场报名、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报名所需证件,到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缴费。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报名人员年龄的界定,以报名起始日期为准进行推算(如:选聘职位要求年龄为35岁及以下,即1978年6月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2个环节。考生的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时由报名处负责审查,资格复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社、纪检、呼图壁镇、民政局五家单位组成资格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复审。
2、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呼图壁县公开选聘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毕业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以及选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对在资格审查中遇到的问题,须及时召集呼图壁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四)组织笔试、公布成绩
1、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具体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10分。社区劳动保障专干、协管人员每干满一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1分。
3、笔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测评小组由7名考官,1名监督人员和6名工作人员组成。7名考官中,组织、人事部门和选聘单位各1名,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4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够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届时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查询)。
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正式开始后迟到30分钟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工作由呼图壁县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面试成绩通过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张贴公告等形式予以公布。
3、每个选聘职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环节。
(六)组织体检、考核
体检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七)公示、聘用
1、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呼图壁县人民政府网站、呼图壁县组工网、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和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对通过公示确定的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文件,选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八)待遇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昌吉州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13]226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选聘工作在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联系电话:0994-4502502 联系人:罗 荣
监督电话:0994-4502388 (县纪检委执法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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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外社区工作者报名表.xls》《呼图壁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人员资格审查认定表.doc》来源于呼图壁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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