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按照招生计划录取:
1、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省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联)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专业录取时遵循自愿、分数优先为原则。
4、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5、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http://www.yngtx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