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58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工作。
一、考试时间
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20、21日两天。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五、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请注意,网上报名后先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完成。
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报名完成后即可进行网址支付,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至6月22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6月24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6月13日至6月28日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请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市考试中心鉴定中心一楼大厅(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新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三)9月15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其它
有关报名工作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2333,0527-84353780。政策咨询电话:12333,0527-84359049。
二○一四年六月 日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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