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当地第三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分数专业志愿优先。
(二)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若所在省份无全省英语口语统考,则不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其他招生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大学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五)报考理工科八个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总分相同的考生,数学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六)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我院认可各省专业考试的成绩,按照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的,则按以下规则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当地本科录取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七)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有能力按年支付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