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优良品德和尚法精神,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法律实务技能,具备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
2.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应富有民主、法治思想与创新精神,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牢固掌握法律专业技能和法律实务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主干课程
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公司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等专业课程。
4.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为4年,最长允许在8年内完成学业。学生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且修完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绩点,可获得本科文凭和法学学士学位。
5.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
6.报考理由
本专业广泛采用课堂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法律人讲坛”、专业技能训练、模拟庭审、法律实验、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加强公共技能训练,培养学生“两个素质”,即以文化素养为底蕴的综合素质和以专业素养、知识、技能三位一体为支撑的职业素质;提高学生“两种能力”,即就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毕业生就业率每年都在98%以上,就业质量与就业层次较高。近年来,司法考试通过率在50%左右,报考公务员笔试、面试通过率高,考取公务员、研究生的比例占毕业生总数4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