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
2.身体条件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
3.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仅招收英语和法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主要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
4.在保证生源的前提下,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报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考生的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
5.我校认可各省级高招办在电子投档过程中的投档规则及照顾分等政策规定;
6.我校在除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全国各地录取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7.江苏省投档考生录取专业的确定按“先分数后等级”执行;
8.美术类和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期间,经各省级招办同一投档单位电子投档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