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名。为确保今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招聘岗位
编制内教师4名。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编制内教师使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工资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思想解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能够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语言流利;
3.年龄在35岁以下;
4.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毕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012、2013年招聘已录用但未到岗的人员。
(二)专业条件
专业不限。
(三)其他条件
适应专题讲座式授课要求。哲学类、环境科学类、经济学类、民族宗教类优先。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在提供纸质材料的同时提交电子材料。请自行做好备份,有关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1.《桂林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点击下载,贴照片);
2.《桂林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信息简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资格,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的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但必须在聘用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核验);
4.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1份;
5.论文、成果代表作复印件1份;
6.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7.应聘者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报名表》的“应聘者承诺”栏亲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虚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及试讲比例
由我校组织人事科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按照1:6的比例确定参加招聘试讲人员名单,名单将于6月下旬在桂林人才网上公布,个别通知到电子邮箱,请应聘者留好联系方式并自行查询。
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试讲比例要求的,由桂林市委党校提出书面申请,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能试讲。
决定参加招聘试讲的应聘者,需在试讲前一天完成报名时所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验证程序,凡未经我校组织人事科验证证明材料原件者不得参加招聘试讲。
(三)试讲
党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干部教育要求,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试讲,主要对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课件准备及资料选用、讲课内容与方法、现场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考察。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对参加试讲人员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桂林市委党校组织实施,全程受桂林市委党校纪委监督。
(五)考核
党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试讲及面试的情况,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对象。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考核的同时,进行应聘资格复审。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形成全面、客观、公正的书面考核材料(一式两份),考核组成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考核合格的经桂林市委党校校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形成书面聘用意见。
五、体检
党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校委会确定的拟聘名单,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1:1比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从入围考核对象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拟聘人员名单在桂林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举报违反本《招聘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招聘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桂林市委党校审核后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书面决定,解除聘用。
(二)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桂林市委党校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桂林市委党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期为三年,签订合同时间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非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后要服从工作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试题的;
4.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四)对违规招聘人员,一经查实,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的及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邮寄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二)试讲时间:2014年7月初,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中共桂林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咨询、联系电话:0773—5598075,电子邮箱:dxzzrsk@126.com,联系人:黄老师、秦老师。
(四)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秧塘工业园致远路中共桂林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邮编:541100,同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材料”。
(五)桂林市委党校纪委举报电话:0773—5599535。
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相关工作程序参加招聘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桂林市委党校
2014年6月20日
易贤网温馨提示:
《桂林市委党校201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桂林市委党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信息简表.xls》来源于桂林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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