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虎丘公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20名,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岗位、人数
本次招录岗位:交通管理、监控、巡逻、反扒、综合等;招录人数20名。
二、报考要求
报考虎丘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高中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限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下同),高新区户籍优先。
5、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7周岁以下。现在公安机关各辅助性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的各类辅助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达0.8(标准对数视力达4.9)。身高有特殊要求的,以《苏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为准。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
委托区人才中心,根据分局招录简章,进行网络报名。简历请发送至fu.xy@sndhr.com
2、面试。
由公安分局会同人才中心共同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面试考试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4、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
5、录用。
录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虎丘公安分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苏州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68250044,68780855;监督举报电话:68756098。
六、本简章由虎丘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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