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符合各省、市、自治区艺术考生报名要求,参加各省、市、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相关术科成绩合格,非统考类专业承认其它本科院校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
2.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顺序;
4.在计划指标范围内,进档考生专业名额可互相调剂;
5.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
6.艺术类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史、理工类专业招生条件按普通院校招生规定,填报志愿录取。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按招生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例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