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为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全市事业单位范围内公开遴选9名职员到相关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遴选岗位9个,共遴选人员9名。详见《2014年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与对象
遴选对象为开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工勤岗位人员),且工作经历满2年或以上(含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4年6月30日。
遴选岗位如另设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自报到之日算起。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以单位出具证明为依据。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
5、符合遴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聘用后即构成须回避情形的,或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遴选单位班子成员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工作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18日,共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职员和雇员管理股 (地址: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咨询电话:2257303)。
(二)报名要求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遴选,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全面、准确。如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三)报名提供资料
1、《2014年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职员报名审核表》(附件2);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在相底写上本人姓名);
(以下3-6项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5、近一个月内的计生证明(需经镇级计生部门盖章确认);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它相关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市人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确定参加公开遴选人选后,由市人社局发放准考证。
本次公开遴选岗位设定“开考比例”,即同岗位遴选人数与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之比为1:X(X>1)。具体比例详见附件1。凡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暂停遴选或减少遴选人数,并由市人社局在考前统一发布声明。
五、考试
公开遴选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如果同岗位遴选人数与符合资格条件人数之比大于1:5的,先组织该岗位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筛选,视笔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进入面试。
(一)面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计划组织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激励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能力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纳入遴选范围。
(二)面试时间
面试由市人社局和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按照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表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考察
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市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遴选人员,并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调动、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
根据要求,经遴选聘用人员要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签订服务承诺书,除因组织需要外,期间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九、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遴选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2257303(开平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股)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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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职员报名审核表.doc》来源于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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