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中型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4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196号)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
六、考场设置及报名安排
(一)山东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省直、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滨州、德州、聊城、临沂、菏泽18个考区。其中,济南考区主要面向济南市各级单位人员,在济南市参加考试。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一定原则正确选择 “报名点”(即现场确认地点),其中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各大型企业、各大银行及人事档案委托济南市人才服务局管理的人员“报名点”应选择 “市直”,其他考生须按照属地的原则选择报名点。请考生认真核对选择“报名点”,以方便考试合格后领取合格证书。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开发的照片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有关政策规定及报考须知,按规定报名。由于个人原因报错专业、级别、选错考区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考试时错误填涂试卷代码、准考证号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网上报名时间:7月8日9∶00-7月21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18日9∶00-7月25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8日9∶00-10月31日16∶30(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工作如下进行: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系统生成的《2014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名后交单位人事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由主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持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单位介绍信集中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第二天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济南考区资格审查时间:7月18日-7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资格审查);各审核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网报平台将向应试人员手机号码推送短信,告知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提示下一步操作。
七、考试用书
应试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订购考试用书:
一是现场订书。市人事考试中心104房间。地址: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82568217,手机:18668979878。
二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
八、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
(一)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考。
(二)今年,部人事考试中心将继续对考生试卷进行雷同检测。对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用档案,与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认真把关。在报名资格审查中,要仔细审查报考人员的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各现场确认点要将审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责任到人,以备后查。考试结束发放合格证书时,考试主管部门将对合格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发现违规情况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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