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4年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选的体检工作将于2014年7月16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14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体检费为500元左右。
(二)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三)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家长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体检结果将由招考单位通知体检人员。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医院、地址及时间
体检医院为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体检时间为7月16日(星期三)。本次体检根据招录单位及职位分7:30和8:30两批次进行,请考生根据分组(详见体检分组表),提前10分钟到达医院门诊一楼大厅集合,并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参加体检。
医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89号。
公交路线:可乘坐环路、258路、125路、129路、277路公交车到市红十字会医院站下车即是。
法院系统联系电话:13644028806
检察院系统及其他单位联系电话:1338686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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