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2014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科目为:
(一)专业知识与实务
(二)经济基础知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
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按照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精神,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三、考试报名
2014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
(一)特别注意事项:
网报档案库。网报档案库是挂在统一网报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新老考生界定。网报档案库只挂接上一年度的档案信息。凡曾参加过2013年度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全国资格考试网报平台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上传注册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具体要求见软件上说明),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7月17日9:00~8月1日16:00(逾期不补),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预先用指定专用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审核处理后生成的报名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并按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须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等)原件,于2014年7月21日9:00~8月1日16:00(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进行资格审查。
(三)曾参加过2013年度经济资格考试的“老考生”,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留存。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7月21日9:00~8月1日16:00。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考试时间安排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4年10月27日9:00~11月1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zg.cpta.com.cn
(二)考试时间
2014年11月1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管理
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考试收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0元。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订购事宜,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八、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whrsj.gov.cn)
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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