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旗教育事业发展,切实解决全旗教育系统师资力量不足问题,旗人民政府决定公开招聘80名教师充实到我旗教育系统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公开招聘选拔优秀教师。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21所学校公开招聘80名教师。其中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32个,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人员岗位11个。
各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5:1,否则减少岗位或不予开考。“项目生”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该岗位数额调整到同学科普通岗位(调整后的岗位设置将及时公布)。
三、招聘范围
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未被开除过公职,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年龄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经棚一中教师岗位、职中数学教师岗位、经棚二中和新庙中学化学教师岗位、萃英学校中学教师(语文、数学、生物、历史)岗位学历要求:国家计划内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相关专业(主修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报考职中(除数学教师岗外)其它教师岗位学历要求: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小学音体美及幼儿教师岗位学历要求:国家计划内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是参加术科加试提前录取院校的毕业生。
(七)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甲或以上水平,报考其它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必须达到二乙或以上水平。
(八)报考“项目生”岗位考生,必须是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在克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
(九)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十)各岗位报考所需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2014年克什克腾旗教育系统招聘教师职位表》。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笔试、专业测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聘用六部分组成。
(一)笔试。
按岗位进行笔试。
1.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心理学》共一张卷,满分100分;幼儿教师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共一张卷,满分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范围。
3.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卷面成绩加2.5分。
蒙古语授课教师岗位为蒙古语试卷,蒙古语答题;汉语授课教师岗位为汉语试卷,汉语答题。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成绩按40%加权记入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二)专业测试及总成绩计算。
1.专业测试名额按笔试成绩3: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全部进入专业测试)。考生放弃专业测试资格,所空名额不予递补。
2.专业测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初高中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高中(职中)学科课程;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初中学科课程;幼儿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幼儿园教材(大、中、小班教材)。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按60%加权计入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总成绩计算:(卷面成绩+政策加分)×40%+专业测试成绩×60%=总成绩。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初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报名初审,初审不合格者不得报名。
2.资格审查复审:分别按岗位与考生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复审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超名额进入资格审查复审程序。
进入资格审查复审程序的考生需提供个人学籍档案(密封)、报到证或待业证(无报到证或待业证者提供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所空名额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审查复审资格,所空名额不予递补。
(四)体检。
资格审查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该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复审、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所空名额不予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1.考核由旗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编办、教育局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程序考生提供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2.考核的主要内容为考生在居住地或灵活就业单位的工作生活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
3.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予递补。考生不参加考核,所空岗位不予递补。
(六)聘用。
1.按招聘岗位分别划线,分别录取,每岗位录取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如仍并列,采取加试方法择优选拔,加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所空岗位不予递补。
2.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
3.所有聘用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福利待遇和管理
(一)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学校与录取的考生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聘用合同由旗人才中心统一签订。试用期满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聘用学校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并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者解聘。
(二)招聘的教师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序列,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报名方式
(一)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证件、证书,包括: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普通话等级证书、项目生服务证书、贫困生证明(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相应复印件,并自行打印毕业证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确保验证期有效以便查询),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旗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报名表,确定竞聘岗位。
(二)报名地点:克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旗党政综合楼301室),联系电话:0476—5235280。
(三)报名时间:
1.“项目生”岗位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7月3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其他岗位报名时间:2014年8月7日至8月14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8月27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五)笔试时间:2014年8月28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专业测试时间与专业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收费: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专业测试费50元;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执行。
1.2013年毕业生报名费和笔试、专业测试考务费减半收取;
2.2014年毕业生、贫困生报考免收报名费和笔试、专业测试考务费。
八、其他事宜
考生请登录克旗人民政府网(网站http://www.kskt.gov.cn/)及时查阅招聘相关信息、通知、公示等内容。考生由于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通知,贻误应聘时机的,后果自负。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开考录工作责任重大,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分管副旗长为组长、旗委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旗监察局、人社局、编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旗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报名、笔试、专业测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业务指导和总体协调。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严肃纪律,旗监察局严格掌控考录工作各关键环节,对考录过程中发现违纪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其责任,全力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三)严肃考风考纪。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有违纪违规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克旗事业编制考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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