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喀什地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巴楚县公开遴选40名工作人员。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
遴选范围为巴楚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干部:
(一)报考行政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身份;
(二)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报考人员被选用后,身份随遴选单位性质划转);
(三)报考事业单位的,须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正式干部。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能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二)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开拓进取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具备遴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三)严于律己,有全局观念,积极上进,无私奉献,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三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备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干部身份三年)工龄计算截至2014年7月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岗位及要求
见《2014年巴楚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可登陆巴楚县公众信息网www.bachu.gov.cn下载)。
四、遴选的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遴选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为确保遴选质量,职位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该职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其具有报名资格条件的《巴楚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须领导签署意见,报名表中“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栏须注明报考者身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全额事业),个人简历及自荐材料各一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遴选职位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它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报名方式:报考者可到报名点咨询或登陆巴楚县公众信息网(www.bachu.gov.cn )下载《巴楚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和《巴楚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费用:报名费15元/人,笔试费40元/人,面试费40元/人。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7月25日
报名地点: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办公室)
报名联系电话:0998-6214075
报名联系人:马少全 吴坤燕
(二)资格审查
根据遴选的条件和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详见准考证)。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每个遴选职位必须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进行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制卷、答题。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并在联合办公大楼公示栏公示五天。同时,告知面试地点及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评职位需求的专业知识和考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1:2择优确定考察入闱人员。总成绩及考察人员名单在联合办公大楼公示栏公示三天。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工作结束后,研究确定适用人选。为保证遴选工作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遴选单位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巴楚县纪检监察局对此次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公开遴选工作的投诉举报。
2、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遴选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巴楚县公众信息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遴选资格的后果自负。
4、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人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14075
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5日
附:《巴楚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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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巴楚公众信息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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