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县人民医院面向各镇(中心)卫生院,县卫生审核支付中心、县卫生信息中心面向全县卫生系统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条件
单位 |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有关要求 |
县人民医院 | 五官专技人员 | 2 | 专科及以上 | 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符合相应岗位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且目前从事本岗位工作。 |
B超专技人员 | 2 | |||
妇产专技人员 | 2 | |||
县卫生审核支付中心 | 财会人员 | 6 | 专 科及以上 | 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为财务财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截止2014年7月1日),现从事财会工作。 |
县卫生信息中心 | 管理人员 | 1 | 专科及以上 | 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卫生信息化业务,有网络管理经历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担任过单位中层以上职务。 |
技术人员 | 2 | 本科及以上 | 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为计算机(大类)或具备计算机(大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工作年限须满2年(2012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
二、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4日—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86212139。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报考县人民医院的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任职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县卫生局会同县人社局、监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原则上需达拟选调岗位人数2:1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人数不足的,也可实行等额考察)。考察着重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以及群众公认度进行了解。
考察由县卫生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县卫生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县人社局、卫生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7天。
(五)办理选调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调资格。公开选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局共同负责解释。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湖县卫生局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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