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4〕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城市规划原理(客观题)、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市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9号)、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附件3)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rsks.gov.cn)。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1)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报《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每科另加60元,报《城市规划实务》科目另加120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rsks.gov.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城市规划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2014年7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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