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在全县公职教师中实行公开考试补充诏安一中、南诏镇中心小学等二所城区学校教师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报考条件:
1、现在本县公办学校任教5周年及以上(其中须有农村任教3周年的经历)的;
2、学历要求:
报考中学的: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的: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3、符合专业要求,具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财会的,须有会计电算化证书和教育技术专业毕业的。
4、报考的教师年龄限于45周岁以下(即196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以上(含合格);
6、近三年来,曾受到省、市、县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或参加市级以上教学比武获得三等奖以上的,或任教过相应学科毕业班教学工作1周年及以上的(任教初中地理、生物学科和报考财会的不受本条款限制);
7、报考者若属本校紧缺学科的,不予报考;报考诏安一中的,若2014—2015年度任原校高三毕业班教学工作的不予报考;
8、参与支教和城乡教师交流新机制试点工作的,不受以上报考条件的限制,可以报考;
9、受过党、政纪处分限制期已满的。
二、需要职位:
诏安一中6名:语文1名、数学1名、化学1名、地理1名、
生物1名、财会1名;
南诏中心6名:语文3名,数学3名。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30日— 8月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教育局人事股;
3、考试时间:2014年8月8日上午8:00(初定);
4、考试地点:诏安一中、南诏中心城内小学。
四、考试方式:(按100分计算)
1、报考诏安一中的:笔试、说课、计算机操作总分100分,其中笔试60分,面试40分(说课30分,计算机操作10分)。
2、报考南诏中心小学的:说课、课件制作总分100分,其中说课70分,课件制作30分。
3、笔试成绩必须达到40分以上方可参加面试。
五、奖惩和录用办法:
1、在2014年中考(含8年级地理、生物)中,所任教学科的三率(优秀率、单科及格人次率、平均分率)综合比成绩排在全县前三名的,给予奖励加5分;排在全县后三名的,给予扣5分。
2、在2014年初中入学知识水平测试中,所任教学科的综合比成绩(及格率、优秀率、优秀生培养情况)排在全县前三名的,给予奖励加5分(其所任教班级的学生,至少有40%的学生参加测试,否则,不予加分);排在全县后三名的,给予扣5分。
3、在2013~2014学年中,被市、县教学常规检查通报批评的,不予报考。
4、服从组织安排,到其它学校进行支教(含城乡教师交流新机制试点工作的教师)且支教或交流期间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的,给予奖励加5分。
5、根据需要的岗位,按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用。
六、报名时须带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年度考核证书、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农村任教证明、是否紧缺学科、教学成绩证明等材料,学校要严格把关,并出具证明。
中共诏安县教育工委
诏安县教育局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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