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2号)要求“高校要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制度,由高校主管部门公布高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高等学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全部为校长签发,由校长负责。现将我区高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公布如下。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举报受理电话0471-967188转0
详情请见:http://zhaosheng.imau.edu.cn/html/zhaoshengzhengce/zizhiquzhengce/20140715/1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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