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431
高校全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8号
二、高校简介
泰州是一座具有21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与苏州、无锡、常州隔江相望,泰州长江大桥和江阴长江大桥把泰州与苏南板块连成一体,泰州火车站始发列车和泰州机场航班直通全国70多个主要城市。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江苏省第一所以“职业技术学院”冠名的公办高职院校,位于泰州市主城区,已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先后培养各类优秀人才4万余名。学院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院校、江苏省文明单位、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省园林式学校、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学院设有机电技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制药与化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基础科学部和思政教学部等7院2部,开设专业40余个,各类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现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校内建有2个国家级实训中心、3个省级实训基地及其他各类实训基地31个、实验实训室111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7个。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能开展机电、电子、化工等40余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学院坚持“服务好地方、发展好学院、关心好师生”的办学总要求,紧紧围绕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教学中心地位,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不断深化与政府部门、园区、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合作关系,先后与中国医药城、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兴达钢帘线、江苏一建、江苏省人民医院等200多家单位共建学生实习就业基地;积极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每年免费为有创业意向的学生开设“创业实训(模拟公司)项目”等各类培训。多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连续三次(6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近三年,学院发展学生党员837名;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专业技能竞赛,获奖299人次;先后有1552名同学通过“专转本”被省内本科高校录取。
三、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凡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学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标准执行。
四、录取办法
为了使招生工作做到让社会满意,让考生和家长放心,学院向社会公开承诺:新生的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自觉接受省招生考试、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今年我院的注册入学新生录取规则是:
1.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生录取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以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高考成绩+科目加分+政策分)排序,严格按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到相关专业;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则会将考生录取到同一批次我院其它专业。
3.对江苏省参加注册入学的考生,分别按文科或理科招录,各专业招录考生的类别见《江苏招生考试报》或查阅学院招生网站。安排专业时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分数(含附加分)之和,分数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截止8月15日),将有关证书、证明、推荐信的复印件报我院审核。
(1)高中阶段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的考生;
(2)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3)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等级以上(含B等级);
(4)退役军人;
(5)经我院生源基地中学特别推荐,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发展潜质的考生;
(6)有其他突出才能、动手能力强,更能适应高职教育教学特点的考生。
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6.本校所有注册入学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年) |
船舶工程技术 | 40 | 3 |
酒店管理 | 40 | 3 |
旅游管理 | 40 | 3 |
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 | 45 | 3 |
六、学历证书
凡被我院录取考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国家承认的、经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江苏省规定的收费标准,2014级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新生报到指南》为准。住宿费每生每年900—1200元。
八、奖学助学措施
1.奖学方面:(1)国家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数的0.6%,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3)学院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的30%,最高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4)胡亚民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助学方面:(1)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凭录取通知书和有关材料(以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在生源所在地申请,最高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2)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可达25%,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3)各类社会助学金:泰州交巡警“一滴水”助学金(2000元/生)、泰州市妇联“圆梦工程”助学金(2000元/生)、“锦宸”助学金(2000元/生)、泰州市南京大学校友会助学金(2000元/生)、泰州市河海大学校友会助学金(2000元/生)、兴业银行助学金(1500元/生)、南京银行“金梅花”助学金(500元/生)等;(4)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解决生活困难。
九、联系方式
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我院招办常年开通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回答考生及家长关心的有关问题,考生和家长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与学院招办联系。
招办咨询电话:0523-86055000、86055001、86055003(传真)
船 舶 工 程 技 术专业 咨询电话:15751155003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咨询电话:15751155005
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专业咨询电话:15751155006
咨询QQ :1666395168、1102193353
咨询邮箱:zsbtzy@163.com
学院网址:www.tzpc.edu.cn
招办微信:tzpc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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