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住建局党委研究同意,常熟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持有本市户籍的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对象、招聘范围,学历、专业、年龄、性别等条件详见《2014年市住建局公开招聘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9月5日5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枫林路180号,602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复印件;
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原单位工作证明;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⑤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上述①-②项同时还需提供原件,以便审查核对。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开考比例为2:1,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2: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根据考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应试。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
2、政审工作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合格被聘用后予以报销。
六、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单位按规定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七、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八、本简章由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1536513。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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