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和对外服务需要,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合同制职工,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柜面操作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张家港户籍,年龄35周岁(含)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相关操作技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二)其他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晰,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且自愿从事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服从分配,无违法等不良记录;会讲当地方言者优先。
三、程序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 8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
2.报名地点: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二楼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市场(长途汽车客运站东)。
3.报名要求:须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专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及个人简历、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一张至现场报名(未录用者报名资料不予归还)。
(二)考试
1.报名人员不超过招聘人数10倍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报名人员超过招聘人数10倍的,增设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时间为报名当天13:30时(请考生11:30时留意公告栏通知),地点: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市场。
3.计算机速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0: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速录成绩于当天下午15:30分在人力资源市场底楼公告栏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同时到人才考试培训中心窗口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依照常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如体检和政审不合格,从面试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政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录用:政审合格者,经招收部门培训合格,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签订劳动合同。
四、用工方式
录用人员执行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被录用后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人员政治合格,素质过硬。
咨询电话:58189371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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