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4年广州市党校和社科院的学历可否视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答:除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外,党校和社科院的其他专业招生不属于国民教育范畴,其学历不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一些党校自行扩大了个别获准招生的专业的招生规模,在这种情况下,若其毕业证书是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则视为有效学历。详情请咨询学历鉴定机构。